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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穎畜牧場

文號
30-114-06002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26
違規日期
2025/03/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九如鄉九明段342地號經營新穎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環管署於114年3月27日9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且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1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一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衛武街9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