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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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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仕隆段辦公室、廠房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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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60019
- 處分日期
- 2019/06/19
- 違規日期
- 2019/05/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1日至貴公司「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仕隆段辦公室、廠房新建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橋頭區仕隆段一小段1530-1地號等4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仕隆段一小段一五三○之一地號,仕隆段一小段一五三七地號,仕隆段一小段一五三八之一地號,仕隆段一小段一五四一之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仕隆段一小段一五三○之一、一小段一五三七、一小段一五三八之一、一小段一五四一之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