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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11
- 處分日期
- 2017/08/24
- 違規日期
- 2017/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後壁區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查處民眾陳情爐碴污染農地案,至貴公司(台南市後壁區上茄苳段上茄苳小段852-877地號)稽查,發現該址堆置土石方經量測新增約7 ,816.99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該堆置區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進行堆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未取得許可應停工。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12002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樹下里牛埔南路三七六巷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