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8-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5/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係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0468-06號),案經本局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稽查,貴公司二廠活性碳吸附槽(T01-14)逆洗水迴流至一般蓄水池(T01-06)使用,前述情事與貴公司二廠所領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不符,即未依許可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運作等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鴨寮里復興路六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六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