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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統一編號:23271320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15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29日至貴公司二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濃度53.2 mg/L(標準限值為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係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0468-06號),案經本局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稽查,貴公司二廠活性碳吸附槽(T01-14)逆洗水迴流至一般蓄水池(T01-06)使用,前述情事與貴公司二廠所領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不符,即未依許可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運作等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6月5日派員至貴廠督察,發現貴廠從事螺絲製造,現場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設施有存放78袋(以太空袋盛裝),其中大多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及成分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4/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12/06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