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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33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違規日期
- 2019/08/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稽查,於貴公司新營廠內見有露天堆置000004廢氣處理程序廢濾袋,貯存地點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廢棄物貯存地點應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不得有露天堆置之情事。限改日期:108年12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項次十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一及三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