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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1/06
- 違規日期
- 2021/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至貴公司稽查,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眼鏡製造程序(330012)產生之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於110年2月、110年3月廢棄物申報產出分別為4.3公噸/月、4.5公噸/月;另C-0399(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於110年2月、110年3月及110年5月廢棄物申報產出分別為2.18公噸/月、2.3公噸/月及1.5公噸/月,已逾原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C-0301(1.6公噸/月)、C-0399(1.2公噸/月)10%以上,上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