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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寧畜牧場

文號
30-106-06002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16
違規日期
2017/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牧場畜養肉豬約2500頭,106年4月27日派員督察,於放流池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民意段五四五地號,民意段五五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民意段545.55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