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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文畜牧場

文號
30-100-08000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1/08/04
違規日期
2011/06/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公興段一五九○地號,公興段一五九八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公館段351、39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