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花蓮縣
  3. 榕騫水電工程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榕騫水電工程行

文號
40-110-03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1/04/07
違規日期
2021/03/0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經查該公司車輛(AAE-891)裝置之即時追蹤系統已於109年8月31日解除列管。2.本局人員於110年3月9日勾稽時發現該公司於110年2月26日已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清運車輛(AAE-891)載運公告列管之事業廢棄物。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聯里國興五街一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興五街120號1樓
統一編號
9481571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