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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慶企業行里港廠

文號
30-108-07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7/10
違規日期
2019/04/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74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中和路一四之一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段915.914.913.912.911.910地號
統一編號
809565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