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6/04
- 違規日期
- 2021/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8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16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並限期110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5月3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第13、14、14之1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10-100005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13等3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