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1/01
- 違規日期
- 2022/10/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20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7日及111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鍋爐蒸氣程序(M01)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2、A103、A104及A105)未正常操作,洗滌塔流量計壓降操作值為0,未能判定讀數,其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監測設施正常運作,與所申領之許可證操作條件範圍200~800L/min不符,亦未在許可百分之十容許之差值範圍內,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新圍村德二街20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