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雲科二廠
- 文號
- 30-114-020007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2/10
- 違規日期
- 2024/1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113年來函申請專責人○○代理,應於113年10月19日前完成設置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貴公司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十八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十八路八號
- 統一編號
- 36268804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