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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雲科二廠

文號
30-114-02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5/02/10
違規日期
2024/1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113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113年來函申請專責人○○代理,應於113年10月19日前完成設置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貴公司未於期限內依法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及代理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十八路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虎溪里科工十八路八號
統一編號
36268804
更新時間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