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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00030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違規日期
- 2019/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再利用及再生利用機構,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查貴公司經本局於108年8月27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暫存(堆置)廢鐵,與貴公司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無暫存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現場完成清理。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5004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路1段662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一段6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