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90011
- 處分日期
- 2018/09/14
- 違規日期
- 2018/04/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膠帶業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在本市佳里區從事自黏膠膜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3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時,現場查核貴公司M01製程之塗佈機(E101)與烘乾作業區(E102)操作時,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蓄熱再生式氧化爐(A101)應運作而未運作,製程作業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運作以有效收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