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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24
- 處分日期
- 2020/01/20
- 違規日期
- 2020/01/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發現廠外(室外)仍堆置大量廢木材,經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該事業收受之廢木材應採室內貯存,貯存方式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經本局108年12月10日桃環事字第1080106955號函限期貴事業於109年1月3日前完成改善,惟貴事業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九斗里五鄰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九斗里五鄰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