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屏東縣政府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13-05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5/28
違規日期
2024/05/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 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裸露區域灑水不足、車行路 徑未依本府環保局核定替代內容執行,造成車輛行經塵土 飛揚情形及運輸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 行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另執行粉塵逸散性作業未灑 水保持濕潤,致影響防制效果,累計缺失扣點計32點,已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 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魚池溝排水改善工程(第一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