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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6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6/01
違規日期
2017/03/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841-00號),依許可內容規定,該製程設有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及A002,且用水量需每日記錄1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105年「洗滌塔操作紀錄表」未記錄用水量,與許可登載之防制設施操作紀錄規定不符,且105年11月11日以後皆未記錄,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之證明文件),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二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太乙二街二六號
統一編號
8610367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