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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鈞工業社

文號
30-109-01001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1/31
違規日期
2019/11/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罰鍰金額
NT$37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單元之化學沈澱池,其池內所累積污泥高度高於有效水深之二分之一,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能維持廢水處理設施之正常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7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一九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一九一巷一號
統一編號
694749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