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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6/04
- 違規日期
- 2025/01/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4年1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核定E004所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應密閉收集至A007處理後排放,現今貴公司由槽車吹送進料,改採打開E004頂蓋以人工方式進料,進料過程所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未密閉收集至A007處理,造成A007壓降為0,操作方式顯然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17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