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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堆肥場

文號
30-108-11003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11/27
違規日期
2019/04/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1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場區內逕流廢水經逕流廢水沉沙池二後,逕行回流至場內作業區回收再利用,未依核准之廢水貯留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高華段九八五地號,高華段九九一地號,高華段九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高華段985、991、992地號
統一編號
4257149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