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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5/12
- 違規日期
- 2021/04/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 年 12 月 24 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適用對象(一、(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一百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應至少設置乙級處理技術人員,合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登載廢水處理程序產出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且資本額在新臺幣1000萬以上,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4月23日取得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六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6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