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3923841
共 2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4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0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東萬壽路682號稽查,該址係貴公司工廠廠址(工廠登記現已公告廢止),經查廠內堆放營建廢棄物(廢鋼筋、廢木材、廢塑膠等),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第4款規定,合先敘明;本局再於111年8月3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東萬壽路682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已將上開廢鋼筋賣給資源回收場、廢木材給路人及外籍移工撿取、廢塑膠及生活垃圾等則以分批次小量打包之方式交由本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清除,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6/01
- 罰鍰金額
- NT$1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7日派員會同本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至本市龜山區東萬壽路682號勘查,該址係貴公司工廠廠址(工廠登記現已公告廢止),查該廠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362-00號)已依110年12月9日府環水字第1100320164號函廢止在案,稽查是時該廠正進行設備拆除作業,惟因將廢水處理設施-雨水集沉池之馬達拆除,導致廢水溢流至廠外道路及廠區前方道路測溝,並續流至塔寮坑溪,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會同本局派員至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事業端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鋼筋、廢塑膠及廢木材等)並以機具及人工分選分類堆放廠內,貴廠前揭行為已屬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取得工廠登記(編號:99628788)核准廠址為桃園市龜山區東萬壽路682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265-1、264-4、266-2及267-3地號,重測後為龜山區龍壽段884、885、886、869、868、887及888地號)與110年6月23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0月1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65586號裁處書及查詢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測繪國資服務雲,發現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龜山區龍壽段881、882及883地號之土地違規作為工廠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9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325-00號),有效期限自107年7月5日起至112年7月4日止。本日稽查時會同貴公司人員至作業現場勘查,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共有7個(X001-X007),可堆置之地號為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0264-0004、0266-0002及0267-0003,其中因地籍圖重測,原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0264-0004、0266-0002及0267-0003地號改為龜山區龍壽段0881-0000、0882-0000及0883-0000。四、現場堆置場編號X001、X002及X007有部分堆置超出許可證核定地號內(0884-0000及0886-0000),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後續將依法告發處分告發處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11月1日至現場勘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衍生廢棄物未分類貯存、未有貯存容器且貯存區未有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另查衍生廢棄物採露天貯存方式,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及滲透等設施造成地面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再查貴事業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07年7月至110年8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4月、109年4月及6月申報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即D-0902原料使用量與廠內再利用聯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准案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704270005),經本局於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682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作業產出之廢鋼筋、廢塑膠及廢木材等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5月4日派員複查,貴公司前揭廢棄物仍堆放廠內且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 年 12 月 24 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適用對象(一、(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一百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應至少設置乙級處理技術人員,合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登載廢水處理程序產出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且資本額在新臺幣1000萬以上,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4月23日取得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4/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682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作業產出之廢鋼筋、廢塑膠及廢木材等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限期於110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2月22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未將上揭廢棄物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集水井(T01-01)抽水馬達故障,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造成該水井含泥廢水溢滿疏漏至廠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地面水體。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1/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682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作業產出之廢鋼筋、廢塑膠及廢木材等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區出入口洗車平台之含泥廢水流出廠外道路側溝,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將前揭廢水收集至集水井(T01-01)。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4/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4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東萬壽路682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車輛進出夾帶泥沙致污染出入口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0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砂石車輪胎夾帶泥水致污染馬路及水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H6325-00號」,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之程序,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7月30日至貴公司稽查,查有(1)廠內運輸車輛通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惟舖設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2)堆置區(XOO1)採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上述2項缺失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下稱管理辦法記點原則)各記缺失4點,並限期108年8月16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7日至貴公司查驗,上述缺失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及同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廠砂石車行經出入口洗車平臺時,車輛輪胎夾帶部份洗車平臺泥水沖至鄰近馬路及水溝,致污染地面及水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H6325-00號」,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逸散管辦)之程序,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2月15日至該廠稽查,查運輸車輛離廠前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輪胎,惟未沖洗乾淨致廠區門口外道路有色差,違反逸散管辦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下稱逸散管辦記點原則)記缺失4點並限期108年2月27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3月27日至貴公司查驗,上述缺失仍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逸散管辦記點原則第三點(一)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於許可核可以外地點堆置土石方,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土石方堆置於許可核准以外之地號,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土石方堆置於許可核准以外之地號,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土石方堆置於許可核准以外之土地,,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