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金順發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順發畜牧場

文號
30-106-06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6/05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1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106年4月2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69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1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請將後續告發處分及複查改善等資料(含處分函日期文號、處分法條、罰鍰金額、已繳金額、限期改善、改善完妥等)鍵入本署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俾利追蹤管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新庄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新庄路4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