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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2002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2/21
違規日期
2019/1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有以下違規:(一)該公司雖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廠內從事印刷製程,當日自廠內經涵管排放藍色廢油墨液至頂林大排內,造成大排水色呈現藍色,影響水體品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二)該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油墨鐵桶,未簽訂清除處理契約,且該廢油墨鐵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導致廢油墨滲出及污染地面,又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4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生村萬壽路一段六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生村萬壽路一段6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