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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100003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違規日期
- 2018/08/2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化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登記文件(證號:068-03-11021;068-03-2102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限至111年11月2日止。),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六段360號)稽查,查貴公司僅設置1名乙級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方○○,經貴公司主管表示方國川先生已於107年8月10日離職,因貴公司未於離職或異動日起十五日內,向本府環保局申請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一一三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