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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37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違規日期
- 2020/0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33-02號),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P001管道異味,檢測值550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貴公司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