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療廢棄物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264567
共 2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5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12/15
- 罰鍰金額
- NT$4,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13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字第E0433-03號),經本局CCTV影像於111年7月25日18時05分至18時40分拍攝到貴公司廠房上方處噴出大量黑煙,並逸散於大氣中,本局於同年7月26日派員至廠稽查,貴廠人員說明111年7月25日大量黑煙係由P002排出,本局人員並發現管道P002未依許可核定內容密封停止使用,並設有手動開關,續於7月27日再至現場稽查,發現P002排放管道仍為開啟中,已現場命貴公司關閉管道及拆除設備。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核定內容:P002已密封停止使用),且本次以未經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排放管道P002排放空氣污染物,致空氣污染物未經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或處理設施排放情事,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所列之情節重大,已違反同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排放管道(編號P001)採樣,經依環保署公告方法「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101.76C)」檢測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742 mg/Nm3,標準值180 mg/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半乾式除酸塔(A001)之pH感測器上方訊號線已斷,中控室儀表於督察期間仍顯示pH值為7.2;一次爐於中控室儀表為1013℃、二次爐為1116℃,督察期間皆未變動,現場未維持空氣污染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另發現焚化爐進料閥門及推進器於進料時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房內,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檢查袋濾式集塵器(A002)與袋濾式集塵器(A003)布管數量不同(單一布管面積皆相同),貴公司人員表示110年8月初A003因故封了14根布管,也因此未進行清灰作業。惟查許可登載A002與A003濾袋面積皆725.2m2,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且清灰頻率應依許可證核定項目操作1次/日,顯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8/01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6月28日6時0分前往本市大寮區華東路13號稽查時,於貴廠廠區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4號前),發現貴廠排放口有明顯排放白煙情事,現場錄影存證,並進行目測判煙,判定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20%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之規定,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廢棄物焚化處理製造程序(編號:M01)產生白煙,由排放口(編號:P001)排放,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8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收受之部分生物醫療廢棄物以子車貯存於室溫,現場計有貯存9個子車(現場以紅外線溫度計測定子車內之廢棄物表面溫度約攝氏44度),貴公司收受處理之生物醫療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於攝氏五度以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1項第2款第3目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焚化爐底渣(D-1103)、廢耐火材(D-0501)、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及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未標示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未簽訂清除處理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貯存區太空包裝標示成分為事業廢棄物焚化後飛灰,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成分為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深度查核作業,發現貴公司廢紙(R-0601)、廢塑膠(R-0201)委託回收商回收未簽訂契約,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26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16日9時3分前往稽查時,於貴廠廠區周界圍牆外,發現貴廠排放口有明顯排放白煙情事,現場錄影存證,並進行目測判煙,判定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20%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之規定,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製造程序(編號:M01)產生白煙,由排放口(編號:P001)排放,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一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製程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焚化爐至半乾式除酸塔間之廢氣管道破裂,導致有廢氣排放情形,因廢氣未有效收集至半乾式除酸塔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三號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33-02號),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P001管道異味,檢測值550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33-01號),稽查當時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O1)作業中,疑似人員進行投料作業進焚化爐(E001),惟焚化爐(E001)燃燒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遂由廠房縫隙處逸散,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灰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日14時1分前往本市大寮區華東路13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房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大寮區華東路及田單一街路口,貴公司廠房大門口外)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灰、白煙)及惡臭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查察,發現貴公司焚化爐底渣裝卸處未有效密閉,且底部鐵桶內盛裝剛卸料燃燒後之底渣,裝卸過程未設有收集及處理設備或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經由廠房開放處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違規情節
-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違法事項如下:查該公司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之防制設備:半乾式除酸塔(A001)106年2月4日~2月13日未依規記錄氣體出口溫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4/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1/1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6/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04/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2/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1/08/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0/03/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