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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文號
40-113-10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10/21
違規日期
2024/08/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係屬印刷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
統一編號
230993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