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099308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製程運作中,現場執行M01製程排放管道(P101)排放甲苯及二甲苯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甲苯排放量為0.9g/s,未符合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0.615g/s)。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現場檢視其廢氣焚化爐(A101)進氣口前端安全防護法蘭處有破損導致廢氣洩漏,經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1,543ppm,其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3/17
- 罰鍰金額
- NT$2,08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287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查M01製程之淋膜機(E104)設置集氣罩收集塑膠粒淋膜製程廢氣,並以非法管線拉至廠房頂非法排放口排放,經於氣罩口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130~150ppm,上述情形與淋膜機(E104)製程廢氣應收集至廢氣焚化爐(A10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101)排放不符,其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係屬印刷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稽查人員於當日會同廠區人員至袋裝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督察,惟現場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散發惡臭之情事,其貯存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經查貴公司第一廠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委託川***有限公司(111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號)清除,惟與清除業者簽訂之書面契約所載明事業廢棄物種類(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不相符。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3/03/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3/03/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