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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違規日期
- 2017/11/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8日21時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安興街799巷內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蘇銘峻於鐵皮屋廠房前方空地燃燒大量木材及少許塑膠條,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妥善收集處理而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平通路五八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興街799巷68號斜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