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696874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堆置場前經本局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廢木材、棧板,惟該廢棄物貯存場所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且有木屑飛揚之虞,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09年6月25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 本局復於110年1月27日至貴公司所有堆置場複查,發現堆置廢木材、棧板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10年6月15日前改善完成;再於110年7月23日至貴公司所有堆置場複查,仍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06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安興街799巷內20公尺右側空地(南興段904地號),發現貴公司使用怪手將廢棄模板置入長約25公尺,寬約7公尺,深約1公尺土坑內,上揭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04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堆置場前經本局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廢木材、棧板,惟該廢棄物貯存場所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且有木屑飛揚之虞,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09年6月25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 本局復於110年1月27日至迦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堆置場複查,發現堆置廢木材、棧板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場所發現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8日21時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安興街799巷內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蘇銘峻於鐵皮屋廠房前方空地燃燒大量木材及少許塑膠條,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妥善收集處理而產生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