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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90072
- 處分日期
- 2022/09/07
- 違規日期
- 2022/05/1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租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一段917之1號建物,於建物內設置電腦相關設備從事比特幣挖礦作業,為排出電腦運轉熱源於建物設置排風扇(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30日晚上10時08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設置排風扇(機)運轉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58.4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8條第1項晚間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設施之第二類夜間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42分貝)之規定,限期於110年8月29日晚間22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18日再次派員前往複查,仍有貴公司設置之排風扇(機)運轉音量,並於晚上10時16分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6.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42分貝),均能音量超出管制標準14.7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二八○巷一一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一段917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