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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60013
- 處分日期
- 2025/06/30
- 違規日期
- 2025/05/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警察局於本縣枋寮鄉德興段872、855等12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累計缺失扣點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一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德興段872、855地號等12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