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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文號
23-114-06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6/30
違規日期
2025/05/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警察局於本縣枋寮鄉德興段872、855等12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車行路徑至主要道路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累計缺失扣點計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一一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德興段872、855地號等12筆-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統一編號
91005308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