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文號
- 23-111-110003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01
- 違規日期
- 2022/10/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49,5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9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二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桃園航空城計畫區B1分標
- 統一編號
- 87432259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