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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豪畜牧場

文號
30-113-07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7/08
違規日期
2024/04/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7,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鹽埔段二○七之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仕絨段5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