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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昌畜牧場

文號
30-109-06001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6/12
違規日期
2020/04/0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啟昌畜牧場從事養牛飼育業,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8日前往稽查,發現放流口水錶前端放流管線脫落未維護,無法使水錶計測實際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維護放流口水錶前端放流管線,使水錶計測放流水水量(流量)。限改日期:109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一二一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一二一一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