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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先進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4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4/02
違規日期
2019/03/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照明光源(R-2405)以塑膠桶盛裝貯存,惟查108年2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
統一編號
4281888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