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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晶活性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10004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0/15
違規日期
2021/07/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52,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未依規定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予作業產生廢水。2.清洗廠區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致部分廢水疏漏至工業區雨水道經由雨水道排入地面承受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富路三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建富路3號
統一編號
169949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