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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距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6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25
違規日期
2025/06/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5,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連距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 (地號: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段398-87、427、427-4、427-9地號等4筆)稽查,現場發現前述增建工程已先行動工且已完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4HB2012-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惟違規事實明確,經查該工程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因本案工程已完工,爰不另通知限期改善,核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一街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段三九八之八七地號,中山段四二七地號,中山段四二七之四地號,中山段四二七之九地號
統一編號
13008808
更新時間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