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距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008808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5/06/25
- 罰鍰金額
- NT$2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連距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 (地號: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段398-87、427、427-4、427-9地號等4筆)稽查,現場發現前述增建工程已先行動工且已完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4HB2012-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惟違規事實明確,經查該工程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因本案工程已完工,爰不另通知限期改善,核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真空注油機使用絕緣油與乾燥機使用操作油(潤滑油)經重複使用劣化後,將廢操作油混合廢絕緣油,屬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統一收集放入廠內貝克桶暫存,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行為人呂學儒(計價發票開立百德潤企業有限公司)回收清除,於109年4月、11月共委託回收清除20桶廢油混合物。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廢油混合物及絕緣油、操作油之原料使用,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核准逕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