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11-07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7/25
違規日期
2022/06/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1號從事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1年06月13日至貴廠稽查發現,上開製程E009尾氣分解爐許可證所登載紀錄週期為2小時,而查貴廠111年03月08日至10日操作紀錄,該設備皆有操作而未記錄尾氣進料量,與許可證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統一編號
190840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