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9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9/26
- 違規日期
- 2023/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5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本市永安區保安路49之8號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發現貴事業於上述該址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無防止雨水、地表水流入設施及措施,且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49之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