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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馳畜牧場

文號
20-113-070030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7/19
違規日期
2024/05/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名馳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上開日期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78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二二二地號,崙頂段二二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222、223及22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