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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9/20
- 違規日期
- 2017/08/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之廢棄物農業污泥(R-0908),105年8月至12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情形,106年2月至7月申報產出量逾最大月產生量10%,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義永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一四巷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