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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7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7/13
違規日期
2018/05/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頭份廠執行廢氣燃燒塔(A003)監測設施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查核結果,貴公司頭份廠106年第4季及107年第1季排放流率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分別為90.33%及64.33%,與「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2項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517號
統一編號
030847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