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東柏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東柏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1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1/15
違規日期
2017/12/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2月7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係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作業,於旋轉式乾燥爐設有旋風分離器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惟粒狀污染物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及廠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民生里三民路一八六巷二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八德路1、3號A棟
統一編號
1283261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