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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發畜牧場

文號
30-106-10002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10/16
違規日期
2017/09/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罰鍰金額
NT$8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6年9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豬隻飼養頭數1000餘頭,已超過排放許可證核准之每日最大飼養量(440頭);且該場產出之廢(污)水經厭氣槽處理即以管線輸送至豬舍後方之暫存池貯留,未依許可證登記許可之處理單元流程操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打鐵村一七鄰中興路一一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打鐵村中興路11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