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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違規日期
- 2020/05/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並同意延長改善期限至109年4月30日在案,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13、14、14之1地號土地復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4-109-080003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唪口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13/14/14-1等3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